《人民政协报》社论:多党合作必须坚持的重要政治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3-31浏览次数:1455

 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人民政协报324日讯:准则是规范行为的标准和原则。没有准则,人就失去了行为的规范,社会就失去了有序发展的基础。中共中央最近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我国多党合作必须坚持和遵循的五条重要政治准则,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这些政治准则,是我国多党合作事业50多年来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团结合作中形成的政治共识,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始终保持强大生命力的根本所在。
  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是我国多党合作具有光明前途和旺盛活力的内在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创立的新型政党制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既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也是包括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中国共产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完成执政兴国、执政为民的历史使命,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民主党派保持进步性和广泛性,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同样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在新的世纪,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在多党合作中都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不动摇。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根本特点,也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自1948年积极响应中共五一口号以后,各民主党派在选择多党合作制度的同时,就自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也是避免一党专制、多党倾轧,始终保持社会稳定发展和生动活泼政治局面的巨大优势所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永葆先进性。各民主党派也要自觉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帮助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共同推进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我国多党合作的共同奋斗目标。多党合作是建立在共同的目标和利益基础之上的合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纲领。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是多党合作对民主党派的要求,也是民主党派性质的体现。就现阶段而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智慧和力量都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上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促进祖国统一服务。
  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是搞好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保证。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共同的经验总结。民主党派长期存在并发挥作用,是多党合作长期发展的基本前提。这就需要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致力于共同事业中,必须亲密合作、同舟共济,平等相待、互相监督,不断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为实现共同目标携手共进。
  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是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条件。一致性基础上多样性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在政治方向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多样性和一定程度的差异性。能否正确处理不同意见和差异,影响着多党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只有始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从增进团结的角度出发,采取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态度,加以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才能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更好地带领民主党派一道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