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对社会主义学院组织机构成员进行调整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5-06浏览次数:1603

近年来,由于学校机构改革和干部调整,我校社会主义学院原院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发生了较大的变动。为了加强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我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精神,校党委决定对我校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2008424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我校社会主义学院组织机构成员调整如下:

1、社会主义学院:

院长:罗承选

副院长:邹放鸣  张爱淑  曹德欣

2、教务委员会:

    主任:张爱淑

    副主任:李来成

    委员:王铁群  刘圣汉  张万海      姜建平  丁三青

3、教务秘书:李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