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统战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6浏览次数:514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统战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实行校党委常委、党员校级领导干部联系党外知识分子

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纪委,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妇委会: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统战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实行校党委常委、党员校级领导干部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制度的意见》已经二○○二年四月九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二○○二年四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被实践证明了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必须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全面推进我校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团结人心,凝聚力量,为学校的事业发展,为创建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根据江苏省委统战部、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1、从战略高度认识新世纪的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在新的世纪里仍然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法宝。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关系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地位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领土完整,关系到“一国两制”方针的贯彻和祖国统一,关系到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因此,全校各级党组织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自觉支持和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2、充分认识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选拔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的重要“源头”。我校统战工作对象较多,他们中有在各级人大、政协及其他监督和咨询机构中任职的党外人士,有的是在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管理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他们不仅是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在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一定的影响力。因此,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需要,也是推动我校事业发展和各项工作开展的需要。我校的统战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才高地优势,在两个文明建设和学校的事业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3、加强统战工作是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的需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统一战线的优势和特色,统一战线要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对年轻党派成员,帮助他们了解多党合作的历史传统,增强荣辱与共的意识,打牢团结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好留学归国人员和归侨、侨眷工作,充分发挥他们与海外各界有广泛联系的优势,为学校的发展多做贡献。随着统战工作范围的扩大,工作对象的增加,学校改革发展任务的加重,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

4、进一步明确我校统战工作的范围和重点。我校统战工作的范围: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中高级知识分子,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宗教界知识分子,台港澳同胞、国外侨胞及其眷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等。我校统战工作的重点:在各级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上级组织中任职的党外知识分子,我校各民主党派和统一战线组织负责人,党外知名专家学者、学术带头人、重要业务骨干等。

二、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继续坚持和完善我校各项统战工作制度

5、定期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的制度。学校党政及重要职能部门,应及时就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重要计划、规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征求意见。

6、向党外人士传达文件的制度。要根据文件的传达范围,区分情况和层次,及时向党外人士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以使他们了解情况,掌握精神,做好工作。

7、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的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广交、深交党外挚友、诤友。党委常委及党员校级领导干部都要稳定地联系几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经常与他们沟通思想,向他们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妥善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8、邀请党外人士参加有关会议的制度。学校召开的中层干部会,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党外人士参加,学校重要纪念活动和表彰活动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学校教代会也应有一定比例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名人士作为正式代表出席。

9、对党外代表人士给予适当工作量和电话费补贴的制度。为认真落实“照顾同盟者利益”的政策,学校对省级、市级、校级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按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工作量补贴;对上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省级、市级、校级正副主委,侨联主席、台谊会会长给予适当的电话费补贴。

三、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

10、加强和改善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既要加强对民主党派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的领导,也要切实尊重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宪法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

11、积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民主党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使他们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及多党合作制度的认识,保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帮助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采取适当的形式,对民主党派干部进行培训。协助他们做好吸收新成员的考察和协调工作。党委组织部、统战部要积极配合省、市委统战部和省、市各民主党派组织,考察推荐民主党派干部人选。

12、积极支持民主党派组织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发挥作用。鼓励民主党派就学校的改革和发展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议案;支持他们在学校改革、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对外交流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施展他们的聪明才智。同时,保证民主党派必需的办公和会议用房,提供必需的办公和用车条件。学校按年度向各民主党派核拨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

四、以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为重点,认真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3、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是新时期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核心。各基层党委(总支)要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关心他们政治素质、理论修养、业务水平的提高。党委统战部要重点做好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

14、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直接联系一部分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与他们深交朋友,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真诚合作,努力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在自己的专业领域、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向党外知识分子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15、认真抓好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需要,也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党委组织部、统战部与各基层党组织要密切配合,按照“注重培养、促进选拔、备用结合、形成规范”的原则,把党外干部的物色、培养、举荐、使用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培养和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外知识分子担任学校各级行政、学术、群团等机构的领导工作。要注意保留一部分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士在党外发挥作用。统战部要有计划地物色、培养、推荐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到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及党派领导机关工作。各基层党委(总支)要积极为党外代表人物的锻炼成长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特邀监督员、政府咨询机构等成员的工作。

16、正确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要做好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有宗教信仰知识分子的工作,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他们把智慧和精力集中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学校的事业发展上来,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五、遵循巩固、引导、促进的原则,积极开展海外统战工作

17、加强与海外校友、亲友和留学人员的广泛联系。通过不同渠道向海外人士宣传祖国建设和我校发展的形势和成就,努力扩大学校的影响,增进友谊,加强合作,吸引人才。要发挥好侨联、台谊会和香港校友会的作用,扩大对外交流交往。在学校对外交流活动中,要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出国留学人员的联系,增加对外科学、技术、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18、认真做好“三胞”、“新移民”及其亲属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要加强对我校侨联、台谊会工作的指导,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来校“三胞”的接待工作,重点做好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声誉、学术上有造诣、经济上有实力的代表人士的工作,帮助他们了解祖国,了解学校,为他们来校讲学、交流与合作牵线搭桥。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19、学校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安排1--2次会议听取统战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本学期的统战工作,及时掌握并解决统战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统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学校要把统战工作作为考核各基层党委(总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0、建立健全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各司其职的统战工作机制。党委统战部要认真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的工作职能,对学校的统战工作负起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学校各基层党委(总支)要进一步增强统战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党委统战部切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统战工作,为统战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21、统战部和各院(系)党委(总支)要认真组织统战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宣传,增强统战工作的科学性、创造性。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同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新世纪统一战线和高校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高校统战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争取每年都有统战理论研究新成果。

22、进一步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统战干部要努力提高政治素质、理论修养、业务能力、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继承和发扬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各基层党委(总支)除书记要亲自做好统战工作外,要设兼职统战工作委员,具体做好本单位的统战工作,党委统战部要采取不同形式对兼职统战干部进行适当的培训。